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环院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7]57号)、《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6]676号)要求和工作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详查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组织编制了《新巴尔虎左旗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实施方案》,自2017年5月17日起,历时15个工作日,地环办工作人员与测量技术单位在各苏木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陪同下对我旗2个镇,5个苏木实地调查,同时对我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做了全面摸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台账,详细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现状,确保做到取得的数据全面、准确、合理。
本次工作采取逐矿调查的方式,主要调查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以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等问题。



